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炼项目
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次公示
一.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炼项目
2.建设单位: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3.位置: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内
4.项目性质:改扩建
5.项目简述:
企业因扩大产品范围、提高生产效率、开发市场的需要,在不改变现有产能前提下,在现有厂区车间内新建一座110吨LF精炼炉、7台电渣炉和一座2吨的真空自耗炉,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。
本项目生产期间生产废水主要为浊循环排水,依托厂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;废气主要是炉烟气,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;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,与现有厂区钢渣一同出售。
二.联系方式
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,联系方式如下:
建设单位: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炼项目
联系人:陈先生
电话:0411-62693566
联系邮箱:lishiqi@dtsteel.com
评价单位:大连理工加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林女士
联系邮箱:linda.idis@126.com
三.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1、工作程序
建设单位委托——文件资料收集、勘察—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——工程分析——环境影响识别——环境影响评价—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——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——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。
2、主要工作内容
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,分析预测项目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,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。
四.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您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、email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,并提交公众意见表。后附《公众意见表》
五.其他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附件1:公众意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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